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补贴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参保职工在职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等身份证明原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或职工可通过“天津人力社APP”、“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
按照证书编号和证件号码,登陆“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询证书真伪。
按照文件规定,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一步:下载“天津人力社保”APP并注册登录,完成实名认证。
第二步:APP查找模块路径,依次点击劳动人事、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第三步:录入补贴申请信息顺序:取得证书时间、联系人、证书名称、证书编码、职业名称。
第四步:上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照片,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申请人填写非社保卡信息的,上传银行卡照片。
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到申请人本人银行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