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认定动态

关于举办电子商务师一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09:51:50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人社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的精神,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培训效果,中教畅享拟于11月举办电子商务师一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销、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市场营销等财经商贸类专业的院校教师群体;

2.符合《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2年版)》电子商务师申报条件的人员。(附:申报条件)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1.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云平台在线学习、直播授课和双师在线答疑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2.培训时间

电子商务师一级  11月20日—12月6日(如有变更,以实际培训安排为准)

三、培训内容

图片

四、培训及考试说明

1.培训学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考核合格,可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结业证书。

2.培训学员参加线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培训特色

1.技能全面提升:打破传统教学思维,将培训所学教育体系及电子商务技能运用到实际教学中,促进专业技能和知识教学融合创新;

2.讲师资历深厚:授课讲师均在电子商务行业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课程研发经验;

3.权威认证证书:学员参训后报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后将由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颁发“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双师在线答疑:讲师进行授课内容的讲解和问题解答;班主任全程跟踪,协助考试报名、资料填写、学习跟踪、疑难解答,学员可享受无忧服务。

六、报名方式

请直接与课程顾问联系,沟通详细课程安排和报考标准:

王老师:13671291721(山东、四川、重庆、贵州、西藏、云南、安徽、陕西、湖南)

魏老师:13671086693(山西、河北、广西、天津、浙江、上海、广东、海南)

史老师:19910226328(北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新疆)

杨老师:13210681771(辽宁、湖北、江苏、甘肃、青海、宁夏、福建、江西、河南)

七、培训费用及付款方式

电子商务师一级  6880元/人

培训费用包含资料费、师资费、平台使用费,由主办单位开具“培训费”发票。

收款信息:

单位名称:潍坊高新区中教畅享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潍坊虞河南路支行

377899991013000426140

行号:301458000214

亦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缴费:

图片

通过银行汇款时,请备注“姓名+级别”

            

附件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2年版)》申报条件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