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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拉开序幕

发布时间:2024/04/18 10:02:26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推动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近日,青岛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举办青岛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青岛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正式启动。

一、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以“匠心塑辉煌,筑梦新时代”为主题,坚持“公平、开放、共赢、节俭”的办赛理念,积极对标世赛、国赛、省赛竞赛体系,聚焦全市24条重点产业链,紧密对接企业生产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搭建技能展示平台,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以赛促才,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升各行业领域新质生产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大赛组织

青岛市职业技能大赛作为市级一类竞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为加强组织领导,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各承办单位牵头成立执行委员会,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执委会设立监督仲裁机构,负责监督竞赛规范实施,受理申诉并进行仲裁。


三、计划安排

大赛定于2024年4月启动至2024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4年4月-5月)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第二阶段(2024年5月-9月)组织开展竞赛;第三阶段(2024年10月-12月)总结奖励。


凡青岛市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城乡劳动者和年满16周岁(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赛。


大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参赛者经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持参赛证参加比赛。


四、奖励政策

本届大赛延续多元奖励支持体系。


选手奖励方面,在资金奖励上,继续设立“振超技能大奖”,作为大赛的最高奖项,从获得各赛项第一名的职工选手中,选择在青岛市工作,品德优秀、技能精湛、贡献突出的1—2人,授予“振超技能大奖”,每人奖励10万元;对获得职工组、国赛精选各赛项前六名的选手奖励1000至10000元不等的奖金,对获得学生组、世赛选拔各赛项前六名的选手奖励800至5000元不等的奖金。


在荣誉称号奖励上,符合条件的职工选手将获得“青岛市技术能手”称号,并可按程序向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单位申报“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青岛市青年岗位能手”“青岛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各赛项前三名的学生选手将获得授予“青岛市技能新星”称号。


在奖牌证书奖励上,为各赛项前三名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前十名的选手颁发名次证书,排名在实际参赛人数前3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


在参赛资格选拔上,根据世赛选拔、国赛精选各赛项成绩排名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选手代表青岛市参加第二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相应项目比赛。


在承办单位奖补上,对圆满完成赛事承办任务的单位,按照成本补偿和适当激励的原则,进行相应奖补。此外,对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表现突出的单位、车间、班组、站、所等,也设置了“优秀组织奖”等证书奖励。


五、大赛亮点

(一)“两多一广”——设置赛项多、参与单位多、涉及行业广。本届大赛按照“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原则和“全市统筹、保证质量、控制总量”要求,通过严格筛选、科学考量,最终确定并设置了70个一类竞赛赛项,多家市直政府部门单位、区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大型国企、驻青院校等积极参与承办。


(二)首次对照国赛、世赛竞赛体系。本届大赛参照高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及以上职业标准、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借鉴国家、省职业技能大赛命题和考核办法,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等内容,编制技术文件及命制赛题。


(三)参赛工种既服务全市产业大局,又贴近民众生活实际。本届大赛既有服务海洋装备、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需求的智能装备维修、家电维修、轨道车辆技术、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技术等工种,又有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水上救生员等工种直接贴近民众生活需求。


(四)首次将竞赛发证等级提升到高级技师。本届大赛对获得金、银、铜牌及优胜奖且成绩合格的选手,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各赛项前六名且成绩合格的职工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条件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