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提出的“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要求,我部组织开发了“电子商务师”、“轨道交通调度员(城市轨道交通调度员)”、“航空运输地面服务员”等39个职业技能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10月2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处),电子邮件发送至biaozhunchu@cettic.gov.cn(邮件主题标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公示反馈,同时请在邮件中标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邮 编: 100101
联系电话: 010-84661085、84661086
84661080(传真)
20210928《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