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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强创业培训师资管理 助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24/04/09 09:49:54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山东省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师资提升培训教学能力,促进创业培训质效提升,为创业带动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创业培训作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关键手段,核心力量在于师资培养,山东省一直注重创业培训师资建,目前,已形成拥有5800余名讲师,14名培训师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

规范创业培训讲师的培养
    根据该管理办法,创业培训师资包括创业培训讲师和创业培训师,他们将成为推动创业培训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定期制定创业培训讲师培训计划,并向社会公开,以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加入创业培训师资队伍。

明确创业培训讲师的条件

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具备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热爱创业培训事业等。同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也是重要的申请条件之一。对于有创业经历者,可适当放宽要求。并承诺能够服从当地人社部门选派,愿意并能长期承担学员培训授课任务及创业培训相关工作。

    设置创业培训讲师实习期制度

新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讲师、年度评估不合格的讲师以及首次在山东省开展培训教学的外省讲师等,需经过6个月的实习期,通过审核后方可承担培训教学任务。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确保讲师具备足够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创业培训服务。

按年度开展讲师培训教学评估

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制定具体评估方法,对讲师的培训授课情况、后续跟踪指导服务以及参与公益志愿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于评估结果优秀的讲师将给予激励,而评估不合格的讲师则将面临转为实习讲师或延长实习期的处理。

加强讲师培训教学数字化管理

依托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智慧平台,建设创业培训师资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权限维护讲师的培训教学、授课质量、年度评估等信息,讲师本人也需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并及时更新个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