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新时代湖南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助推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近日,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建设新时代技能人才强省的若干措施》(湘人才发〔2023〕4号,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涵盖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等环节,共19条,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实际情况,特别是立足解决技能人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发展动力和发展环境问题,聚焦高技能人才工作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技能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融合。本次印发的《措施》呈现以下特点:
一、定位更加突出
紧紧围绕实现我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对接产业发展需求,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强基工程,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打造“湘技湘能”职业培训品牌,持续擦亮“技兴三湘能创未来”职业技能竞赛品牌,积极开展“揭榜挂帅”项目制培训,实施湖湘工匠培育“百千万”工程,开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行动,到2025年底,新建24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3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导向更加鲜明
加大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力度,每三年评选表彰10名“湖南省技能大师”和30名“湖南省技术能手”。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参评政府特殊津贴、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评选。支持鼓励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时向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积极宣传技能人才贡献作用,营造重视、关心、推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三、机制更加完善
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
四、措施更加有力
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相关人才培养经费,按规定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落实各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健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企业应依法提取并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各地要按规定发挥好有关教育经费等各类资金作用,支持职业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