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精神,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根据《关于公布人社部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驻粤分支机构名单(2021年度)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94号)《广东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粤技服〔2021〕17号)《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粤技服〔2021〕18号)要求,中教畅享(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9月24日恢复举办2022年7月份延期的电子商务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日期 | 认定职业及等级 | 认定科目
| 认定时间 |
2022年9月24日 | 电子商务师二级 | 理论知识 | 08:00-09:30 |
技能考核 | 09:45-11:45 |
综合评审 | 12:00-12:30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351号广园快速路汇景新城旁(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本次电子商务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采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线下机考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采用线下机考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采取审阅技术总结、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技术总结需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在考前3日前上传至考试报名平台,书面答辩采用线下机考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1.个人报名。满足申报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完成基本信息填写、报考职业选择、资质材料及照片上传。2.报名受理。中教畅享收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后,对报名资质进行审核,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请注意查收。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收到资格确认短信后,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并申领考试费发票。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4.综合评审技术总结上传。报名资质通过审核并完成考试缴费的考生,需要根据综合评审技术总结准备要求(技术总结准备要求及模板会在报名缴费成功后在报名平台下载查看),在2022年9月21日前将综合评审技术总结准备完成并上传至报名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综合评审技术总结部分得分为零。5.打印准考证。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3-5日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注:前期已完成2022年7月份认定报名的考生,无需再次提交报名信息,完成综合评审技术总结上传后等待考场分配即可,如不参加本次认定,可在报名时间内联系工作人员取消报名。认定报名分配考场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认定者,考试费用不予退还。考试结束后,按要求统一组织阅卷,并将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若对成绩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一)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考试前应提前14日观察自身体温,考试当日如有感冒、发热等异常状况,不得入场考试。(二)考生应当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考生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有异常情况者禁止进入考场。(三)报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个人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四)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五)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中教畅享(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日
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自主申报、专家遴选、信用核查、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地考核及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等程序,成功入选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面向“电子商务师”职业(工种)开展评价试点工作。《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并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http://pjjg.osta.org.cn)进行公示,与原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享有同等效力。
关于恢复举办电子商务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