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聚力河南谱新篇丨中教畅享成功通过河南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
发布时间:2022/08/30 13:11:53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5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估等程序,中教畅享(河南)科技有限公司顺利通过河南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可在河南省开展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向社会公示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其中“电子商务服务人员”类别中新增职业“电子商务师S”。新版大典的一大亮点就是首次标注了数字职业(标注为S),共标注数字职业97个。数字职业的新增与发布对于增强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度、促进就业创业、引领职业教育培训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人社部后续将积极推行社会化评价,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评价活动。对评价认定合格的人员,由评价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证书。获证人员信息纳入人才统计范围,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职称评定等政策,兑现相应待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对实习指导教师的技能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要求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三级、二级、一级、高级(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分别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以上技能操作水平。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仅是企事业单位招聘和教师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还可享受领取国家补贴、积分落户等多重福利。对于电商相关专业的学生和电商行业从业人员而言,拥有电子商务师等级证书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增强竞争优势,不仅是从事电商工作的必要敲门砖,也是职场发展的有力踏板。中高职业院校及高校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等财经商贸类专业教师、院校学生,电商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等均可报考。认定合格后,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或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官方网站(http://www.jinengpingjia.com)进行证书信息查询,证书全国范围内通用。中教畅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遴选备案的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已在北京、广东开展了多批次、多等级的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认定工作,受到了主管机构和考生的一致好评。随着河南地区的成功备案,中教畅享将继续坚持科学、客观、公正、有序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有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维护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同时,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加强信息化创新及研发力度,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平台、考试平台、考务平台、就业服务平台等多个自主研发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切实有效地提高电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努力推进河南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质量的提高,为技能人才评价与就业提供有力支持与服务,高质量助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自主申报、专家遴选、信用核查、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地考核及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等程序,成功入选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名单,面向“电子商务师”职业(工种)开展评价试点工作。《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并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http://pjjg.osta.org.cn)进行公示,与原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享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