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精神,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根据《关于公布人社部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驻粤分支机构名单(2021年度)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94号)《广东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粤技服〔2021〕17号)《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粤技服〔2021〕18号)要求,中教畅享(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7月30日举办电子商务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职业(工种)名称:电子商务师
(二)认定等级:二级/技师
二、认定费用
800元/人次。
三、认定时间与地点
(一)认定时间
2022年7月30日(考试科目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351号广园快速路汇景新城旁(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四、申报标准
依据《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五、认定方式
依据《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版),本次电子商务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采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采用机考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采取审阅技术总结、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六、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2年 7月1日至2022年7 月14日。
(二)报名平台
报考人员须登录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jinengpingjia.com/,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入“考试报名”栏目,注册并登录后点击本项考试的报名链接进行考试报名。
(三)报名流程
1.个人报名。满足申报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完成基本信息填写、报考职业选择、资质材料及照片上传。
2.报名受理。中教畅享收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后,对报名资质进行审核,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请注意查收。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收到资格确认短信后,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并申领考试费发票。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综合评审技术总结上传。报名资质通过审核并完成考试缴费的考生,需要根据综合评审技术总结准备要求(技术总结准备要求及模板会在报名缴费成功后在报名平台下载查看),在2022年7月26日24时前将综合评审技术总结准备完成并上传至报名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综合评审技术总结部分得分为零。
5.打印准考证。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3-5日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注: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认定者,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七、成绩公示和证书查询
(一)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要求统一组织阅卷,并将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若对成绩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证书查询
考生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网址:jndj.osta.org.cn)“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栏目进行证书查询,或登录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engpingjia.com/)“查询-证书信息查询”栏目查询。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考试前应提前14日观察自身体温,考试当日如有感冒、发热等异常状况,不得入场考试。
(二)考生应当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健康认证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考生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有异常情况者禁止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个人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九、咨询联系方式
陶老师 18928708240
张老师 13681576613
十、社会公开监督
社会公开监督电话:010-68662352
社会公开监督邮箱:ecc@itm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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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3日